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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HCCG2020-025
二、项目名称: 民营企业发展政策等户外广告宣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271600(元) | 龙泉市兄弟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龙渊街道华楼街268号财富大厦1204-1205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龙泉市经济商务局(本级)民营企业发展政策等户外广告宣传项目 | 民营企业发展政策等户外广告宣传项目 | 民营企业发展政策等户外广告宣传 | 民营企业发展政策等户外广告宣传 | 本项目户外广告宣传期限为一年(具体期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供应商按本项目合同、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忠,王庆南,林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07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泉市经济商务局
地 址:龙泉市广济街9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晓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 726-2255?
质疑联系人:郑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龙泉市西街街道河村村12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湘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叶亚雄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沈力翔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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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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