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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游县国土整治异地搬迁安置小区项目(新溪小区)的招标公告
浙江衢州
招标公告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20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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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LYSG2021-057-041

  1.招标条件

  龙游县国土整治异地搬迁安置小区项目(新溪小区)已经龙政办发【2021】10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代码2102-330825-04-01-773381),招标人为龙游楚盛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经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为龙游县国土整治异地搬迁安置小区项目(新溪小区),依据浙江绘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提供的设计图纸,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2亩;本工程总建筑面积43095.42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11764.03m2;多层住宅建筑面积(含商业及配套):29456.67m2;排屋建筑面积:1874.72m2;)。地上总建筑面积31331.39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11764.03平方米。本工程位于衢州市龙游县溪口镇扁石村。地块由9栋多层住宅楼、6栋排楼、沿街商铺、配套用房及地下车库组成。

  2.2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据浙江绘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工程图纸范围内建筑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强电、生活给排水、雨水、暖通、潜污泵排水)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要求:480日历天内完工。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要求至少两个单体工程创“灵江杯”。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创龙游县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2.4财政审定预算******7元(其中:其他暂列金额527万元,标化工地暂列金额为246929.54元,优质工程暂列金额为180774.44元)。

  2.5本项目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2.6本项目适用龙住建发[2021]4号关于印发《龙游县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且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试行)》及浙政发[2021]5号文件规定。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不良行为记录指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并公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未被记录不良行为的上述行为不作为认定依据)。

  3.2浙江省外施工企业必须按照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3.3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因串通投标等行为被立案调查的,谢绝参与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一定为合格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电子评标

  4.1该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企业注册(网址:http://47.114.123.93:8480/login),并前往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通知公告中《关于CA数字证书办理的通知》(网址:******)中的办理流程办理CA锁,然后方可登录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的业务操作行为一律无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自行下载使用(网址:******);

  4.2完成企业注册后,请及时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并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施工图纸。

  4.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不再单独设立网上投标报名操作,投标人下载标书、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即视为已确认参与项目投标。

  4.4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网站地址:******)下载查阅。

  5.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品茗软件技术服务费200元,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缴纳。

  5.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投标保证金支付必须登录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说明,并严格按照该说明的信息进行保证金的缴纳;未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的投标企业,评标专家委员会可认为该企业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正确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否决其投标。

  5.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①转账(电汇或网银)(请不要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并通过“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取得相应的银行账号后支付,具体详见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上缴纳保证金操作示意卡”。

  ②保函(具体详见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关于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保单)的通知”)。

  5.4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使用“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尽量提前缴纳)。

  5.5投标单位汇出账号必须是“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注册登记的银行基本账户账号。

  5.6因投标人未规范操作引起的保证金递交无效或系统验证匹配失败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温馨提醒:以下情形可能造成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或被系统验证匹配失败:

  ⑴投标保证金以收款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视为未按时缴纳。

  ⑵账号根据不同工程(标段)由系统随机生成,此虚拟账号只在本工程(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账号漏填、混填或错填均视为未按时缴纳保证金。

  (3)保证金要求单笔付款,并且与“缴纳订单”中的金额一致。

  (4)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使用电汇加急或网银加急方式进行汇款(人民银行系统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若周一为投标截止期的,请在上周五确保资金到账)。

  ⑸投标人已获取或未获取虚拟账号,而使用其他企业的虚拟账号进行转账的,应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⑹保证金支付状态,可以在支付完毕后一小时左右,在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中,业务管理,费用管理中查询。

  出现提醒未尽情况,请咨询品茗公司技术服务人员:蒋先生******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自行在“龙游县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网址http://47.114.123.93:8480/login,招标文件400元/份,开标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包括纸质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光盘。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 18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龙游县龙翔路378号原香溢市场西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⑴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龙游县电子交易平台(http://47.114.123.93:8480/login)”,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⑵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光盘与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地址:龙游县龙翔路378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2根据7.1条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7.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15时00分00秒;请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并确认成功入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开标现场相关注意事项

  9.1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限定参与人数要求,每家投标企业只委托一名人员参与现场投标。参与现场投标人员应当携带身份证等户籍证明原件,必须具有浙江省健康码(绿码),并对健康码(绿码)真实性负责,因投标人员未能提供浙江省健康码(绿码)或体温不正常(发烧)等现象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现场投标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措施。进入门岗出示健康码,配合做好体温测量方可进入,进开标室如实做好登记。

  9.2因本次项目投标现场需测量体温等相关事宜,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尽量提早到场。

  10.联系方式

  龙游楚盛建设有限公司:兰先生 ******/******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先生 ******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魏女士 ******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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