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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1-17F7号
工程名称: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炉田区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开标时间:2021年4月16日
招标人: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
窗体顶端
联系人(异议):罗工 ******
中介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华珍 联系电话:0578-2185318
中标候选人:
牵头单位:上宸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联合体成员单位:龙泉市泉丰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吴道远 证书编号: 浙******5061
拟派设计负责人: 苏励炜 证书编号: G******45
拟派施工负责人: 吴道远 证书编号: 浙******5061
预中标价:总价(大写):伍佰壹拾柒万零柒佰陆拾叁元整(¥:******.00元 )
工程设计费(大写):壹拾壹万捌仟陆佰元整(小写:¥118600.00元)
建安工程费(大写):伍佰零伍万贰仟壹佰陆拾叁元整(小写:¥ ******.00元)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 9.5%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规范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施工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符合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建设工期:项目建设期为6个月。(其中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图纸)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1年4月 16日至2021年4月19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
备案部门(盖章):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