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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南浔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及执行财物扣押中心(执行办事大厅)工程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
本招标项目 南浔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及执行财物扣押中心(执行办事大厅)工程 已由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以 浔发改投资【2017】32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设计单位杭州园林风景建筑设计院,计划建设投资估价约2900万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招标代理为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 G(H)2018-200N。
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南浔镇南林路西侧,联谊新村东侧、人武部南侧
工程规模:约9664平米
招标范围:包括土建、水电安装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项目类别:本工程按市区一般三类工程取费,税金采用增值税(按一般计税方法计取)
投标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浙江省外企业须进浙备案)(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书必须在证书有效期内] (浙江省外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进浙备案,提供备案资料)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必须为已经审核入库的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成员;2、本工程开标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均必须到场,否则拒绝其投标;3、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在湖州市本级内投标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投标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1 已注册用户,请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商务标招”格式的工程量清单、PDF格式电子版施工图等。
4.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 ;审核电话:****** CA锁办理:******;CategoryNum=010007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年 11 月 7 日 9时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CA锁”以A4大小封袋采用密封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专人直接送至南浔区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北门二楼F区公共资源交易区1号开标室(南浔镇南林中路660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于开标现场CA锁密封袋提交的同时向代理机构交纳)。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州建设信息网 上发布。
招 标 人: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地 址:南浔区南浔镇南林中688号
联 系 人:周黎明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南浔镇常增路438号
联 系 人:沈平红 电话:****** 传真:******
电话:******
联系 人:孙嘉楠(国泰) 电 话:******
联系 人:叶欣(国泰) 电 话:******
联 系人:施展(品茗 ) 电 话:******南浔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及执行财物扣押中心(执行办事大厅)工程-图纸.rar |
(全电子流程后审)南浔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及执行财物扣押中心(执行办事大厅)工程-招标文件.doc |
南浔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及执行财物扣押中心(执行办事大厅)工程-清单.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