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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永嘉县水利局(本级)水文防汛5+1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永嘉县水利局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2月26日 19:5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2月26日至2021年03月2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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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3月23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上塘镇广场路建设大厦三楼) | ||
预算金额 | ¥69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最高限价 | 无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金长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永嘉县水利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永嘉县水利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7) 577-5795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温州凯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永嘉县东城街道县前西路律师楼202室(永嘉县人民法院西北门正对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永嘉县水利局(本级)水文防汛5+1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3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GB******0509
项目名称:永嘉县水利局(本级)水文防汛5+1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永嘉县水利局(本级)水文防汛5+1设备采购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03月23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上塘镇广场路建设大厦三楼)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23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上塘镇广场路建设大厦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含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5、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针对招 6、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和永嘉县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相关工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通知》(永财采监【2020】47号)文件精神,各中标供应商可直接在政采云线上和各地支持政采贷服务的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永嘉县域内供应商可以查看本次公告附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嘉县水利局
地 址:永嘉县水利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雍雍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577-57952
质疑联系人:潘兴好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凯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嘉县东城街道县前西路律师楼202室(永嘉县人民法院西北门正对面)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长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郑沐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永嘉县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胡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7.3M